根据《江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评测方法》(江大校〔2021〕90号)、《江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江大校〔2021〕91 号)、《江苏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江大校〔2021〕93号)、《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(物电学院〔2022〕3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学院严格审核,现将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2—2023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结果进行公示,评选结果见附件。
公示期: 9月20日—9月22日。
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。
联系电话:刘老师 88788059
(物电学院)
评奖评优公示2.pdf